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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他人的东西能索回吗?

作     者:钟流 

出 版 物:《前线》 

年 卷 期:1988年第6期

页      面:51-51页

主  题:钢琴 女儿 键盘乐器 受赠人 受赠方 财产所有权 东西 

摘      要:在生活中,已经送给人家的东西能不能随意索回,另行处置,有些同志并不太清楚,有时甚至还为此闹出纠纷,打起官司来。 1985年10月,年已花甲的李××为了将继女陈××的女儿培养成音乐家,自己花了3400余元买了一架星海牌立式130型钢琴,送给了陈××,还亲笔写下了字据,言明这架钢琴归陈××所有。陈接受李送给的钢琴后,因为女儿一直在李家生活,便没有将钢琴搬回自己家,而是放在继父家里让女儿每天练琴使用。一年以后,李、陈二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双方关系逐渐恶化。李对陈越来越不满,心生反悔,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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