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出入境管理暂行规定
出 版 物:《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1992年第9期
页 面:33-35页
主 题:暂行规定 中方人员 出入境证件 公安机关 中缅边境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出入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方便边境地区人员的生活和往来,促进边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凭主管叽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从指定的口岸、通道出境、入境,并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险查。第三条中方人员出境后,不得有危害我国安全、荣誉扣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