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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用圆规的作图

作     者:田士珩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 

出 版 物:《数学通报》 

年 卷 期:1958年第6期

页      面:6-1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8[工学] 0802[工学-机械工程] 0822[工学-轻工技术与工程] 080201[工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主  题:公法 法律 圆规 

摘      要:数学通报1957年6月号“初等作图问题一文中指出:斯太因证明了初等作图题除首尾要用圆规外,其余只须用直尺就够了.该文接着把这个结果更推进了一步,提出在所述公法子—申的条件下,能用圆规直尺作出的作图题都能作出.本文企图把后一结果再推进一步,让该文所述之公法未、申代以更弱的二公法,证明初等作图题(即能用圆规直尺作出的作图题)在新的公法下仍能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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