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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lin Province)

年 卷 期:2010年第19期

页      面:13-1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海关事务担保 被担保人 法律义务 滞报金 运输工具 海关手续 担保财产 纳税期限 权利凭证 七条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九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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