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在农副产品收购中代扣代缴各种款项向农民乱摊派
作者机构:新华社
出 版 物:《现代农业科学》 (Modern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 卷 期:1996年第3期
页 面:2-2页
学科分类:09[农学]
主 题:代扣代缴 国务院办公厅 产品收购 农副产品 通知 乱摊派 等级标准 民乱 收购工作 压级压价
摘 要: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在农副产品收购中代扣代缴各种款项向农民乱摊派。通知要求各地在农副产品收购工作中,要做到“三坚持,三不准,即:坚持等级标准。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5、服务电话
续借:59003605 59003606
咨询:81100100 59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