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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自由与社会主义婚姻德道刍议

作     者:刘安丽 

出 版 物:《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Qinghai Minz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1988年第2期

页      面:106-107+53页

主  题:离婚自由 婚姻法 民法 夫妻感情 社会主义婚姻道德 

摘      要: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正确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又遵守社会主义婚姻道德规范,使两者协调一致地发挥作用,是每个离婚当事者和法律工作者应郑重考虑的问题。对此我谈点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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