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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

出 版 物:《湖南政报》 

年 卷 期:1955年第11期

页      面:22-23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公安派出所 户口登记制度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摘      要:一九五三年的人口調查登記工作,已為建立經常的戶口登記制度奠立了基礎,目前這一制度在大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建立,或者進行了必要的部署。為了做好這項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全国戶口登記行欧,由内務部和縣級以上人民委員會的民政部門主管。辦理戶口登記的机關,在城市、集鎮是公安派出所,在鄉和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集鎮是鄉、鎮人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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