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为转发总行联合指示取消中央各部商业信用的指示
出 版 物:《河南政报》
年 卷 期:1951年第8期
页 面:37-40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人民银行总行 信贷集中 按期付款 智澄 团营 核算制度 预算制度 食案 商集 德举
摘 要: 奉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贸易、水利、交通、铁道、农业、邮电等部,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指示:关于各该所企业之间及各单位之间不得发生赊欠和借贷,其信用应集中于国家银行的规定,兹将原件附发。附件:总行联合指示国家机关、国营企业间签订合同通则。划拨清算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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