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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能否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出 版 物:《中国社会保障》 (China Social Security)

年 卷 期:2011年第4期

页      面:62-6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失业保险待遇 服刑人员 失业保险金期间 《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 第十五条 劳动教养 服刑期 

摘      要:案例回放《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缓刑、假释,以及服刑期满后仍旧失业的,能否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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