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履责无死角 问责不留白
出 版 物:《中国纪检监察》 (Supervision in China)
年 卷 期:2016年第18期
页 面:49-50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邯郸市 问责 公路工程项目 党内警告处分 留白 县处级干部 2010年 交通局
摘 要:因对下属人员监管不力,河北省邯郸市交通局3位县处级干部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0年至2015年,邯郸市交通局2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先后分管市交通局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办。分管期间,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和副总经理苏某,在邯大高速公路、永峰公路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发生行贿受贿行为。最终,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几名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