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与美国文化财产返还诉讼时效制度的演进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长春130012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长春130012
出 版 物:《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年 卷 期:2016年第9期
页 面:103-10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生政治时代的人权保障研究”(14JJD820006) 吉林大学重大课题培育项目“中国特色国际法治理论体系研究”(2015ZDPY07)
摘 要:美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在传统上因循英格兰法的规定,其中关于文化财产返还之诉的时效制度主要发展出的理论有要求并被拒绝规则与发现规则。同时,在两规则发展中出现的勤勉尽责、迟误抗辩以及实质发现等在经过判例的确认后也都成为美国文化财产返还诉讼中现行时效制度的组成部分。其于司法实践中通过不断地自我矫正而演进并趋于完善的制度设计,综合了有关公序良俗、文化归源、国家利益与当事人权利维护等多方面的公私利益平衡,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价值平衡理念。这样的制度设定对国际文化财产的保护和流失文化财产返还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