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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民事代理种类的分析

Analysis of Types of Civil Agency in China

作     者:胡安潮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2年第4期

页      面:34-3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主  题:指定代理人 民事代理 法定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代理关系 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 种类划分 代理理论 我国民法 

摘      要:一关于民事代理的种类划分,争议主要是在民事代理包括实体代理和程序代理情况下,代理的种类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条文规定,民法中的民事代理种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而新民事诉讼法颁布后,由于法律条文中明确取消了“指定代理,只将“指定视为法定代理中的一种,即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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