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与现代性的开端——兼论中国现代性发展方式
The Beginning of Natural Right and Modernity作者机构: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版 物:《广东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年 卷 期:2016年第5期
页 面:85-8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基 金:2015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历史唯物主义与古典经济学理论传承关系研究(项目号CZX004) 2016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塑造国家文化软实力研究"(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399号)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现代生活和现代价值的根本维度在于传统社会生活诸领域的去神圣化而转向世俗生活,政治、经济、包括科学都开始了围绕人自身的利益和幸福服务的目的。造成这一价值翻转的根源在于现代政治对自身的不同理解,本文对开辟现代性第一次浪潮的托马斯·霍布斯进行现代性发端的分析,说明现代政治哲学不仅明确拒斥了古代超验自然法传统,而且通过建立现代自然权利论体系,完全彰显人类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为启蒙哲学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现代性理论框架。在这个框架内通过对现代自然权利论的重构论证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来探讨中国现代性问题,对中国现代性生成、中国发展问题的复杂性关联能够达成基本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