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个人所得税制度略论
Research on Personal Income Tax of The Nanjing National Government作者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 版 物:《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
年 卷 期:2008年第61卷第1期
页 面:80-8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所得税暂行条例》是近代中国第一部所得税法,截止1949年,它经过了三次修正。所得税的实施,使得国民政府公务员的薪俸收入在法定范围之内有所减少,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对日抗战的财政基础。尽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个人所得税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战后继续开征所得税则值得商榷。因为财政的进步并不在于财政本身,而在于发达的经济和坚实的工业基础。国民政府时期落后的经济、薄弱的工业基础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的缺陷也就注定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最终只会无疾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