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的地方政府改革
作者机构:波兰克拉科夫师范大学 波兰克拉科夫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地方政府与地方社区系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出 版 物:《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 (Public Economics and Policy Studies)
年 卷 期:2016年第1期
页 面:43-50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摘 要:一、相关术语地方政府既是地方社区的组织形式之一,也是公共行政的组成部分。不同地方政府间的独立性,以及地方政府与国家组织体系间的独立性是处理行政关系时的两个基本原则。地方政府的主要权限在于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制定地方法律并管理自己的辖区。民主之下的法治,以及独立的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是地方政府得以真正存在的基本必要条件。地方政府的存在也意味着国家的权力下放和居民的自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