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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以人行普洱中支为例

作     者:左明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云南普洱665000 

出 版 物:《时代金融》 (Times Finance)

年 卷 期:2015年第35期

页      面:325-326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职责定位 监察部门 人民银行总行 从严治党 党治 干部素质 党要管党 中支党委 人民银行系统 中心任务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履行管党治党之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人民银行总行党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态度十分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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