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探讨
A Discussion on Social Enterprise Involved in the Productiv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作者机构:广西师范学院
出 版 物:《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Cadres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6年第28卷第1期
页 面:51-55,76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基 金:2015~2016年度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老区精神与老少边地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老少边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证研究"(LQ15B14)阶段性成果
摘 要:社会企业是一种将商业运作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的创新型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有助于其保护使命的达成、生产目标的实现、文化传承主体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文化类社会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在中国还处在尝试与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人才匮乏、资金短缺与运营不善等诸多困境。社会企业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需要加强政府对文化类社会企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壮大以社会企业家为引领的文化类社会企业人才队伍,拓宽文化类社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