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争议和协调
作者机构: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人民法治》 (People·Rule of Law)
年 卷 期:2016年第5期
页 面:49-5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产权争议 贸易交往 TRIPS 冯晓青 精神权利 专有权利 文学艺术作品 伯尔尼公约 药品专利 制定权
摘 要:新的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知识产权的时代,知识产权作为 制度文明的典范 ,在国家经济活动和国际贸易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WTO的国际贸易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发达国家建立起来的,发达国家掌握着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他们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通过经济霸权相威胁的手段,迫使发展中国家与其签订了TRIPS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