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差额事业单位财务预算难点探讨
作者机构:乌鲁木齐市种苗场
出 版 物:《新疆财会》
年 卷 期:2016年第4期
页 面:62-64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林业系统 差额 财务预算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 财政补贴 经营收入
摘 要:在我国,林业系统除主管局为行政单位外,尚存三种形式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既能获得国家财政补贴,又有自创的经营收入,比如公园、动物园、国有苗圃、植物园等,都属于这一类单位。随着经济的发展,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规模趋于扩大化,同时,政府也明确支持部分差额事业单位逐步转变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