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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回鹘文契约的前后期之分

A Discussion on the Division of Earlier and Later Phases of Contractual Documents in Uighur Scripts

作     者:乜小红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出土文献与传统经济研究所 

出 版 物:《西域研究》 (The Western Regions Studies)

年 卷 期:2016年第3期

页      面:24-29,14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108[历史学-古代文字与铭刻] 060109[历史学-专门考古] 

基  金: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丝绸之路出土各族契约文献整理及其与汉文契约的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14ZDB030)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回鹘文契约 契约分期 官布 中统宝钞 悔约罚贡 契约年代 西州回鹘 

摘      要:现存已发现的300余件回鹘文契约,中外学术界大多认为是公元13~14世纪蒙元时期,从契约的具体内容及其历史背景考察,可分辨出时代早晚,从而做出前、后期的区分。前期以“官布或“棉布若干个为单位;后期以“中统宝钞若干锭或金银若干两为单位。前期行用高昌、柳中等唐五县为行政地域界定,后期则无。对买卖土地四至,前期契十分严格,后期契则可有可无。对悔约问题,前期契无悔约受罚条款,后期则须“悔约罚贡。这些均显示出前期契具有9~12世纪西州回鹘王国时期的特点,后期契属13~14世纪蒙元统治高昌回鹘时期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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