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水城县雨汪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作者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版 物:《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年 卷 期:2016年第3期
页 面:67-6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水城县 汪河 水库淹没区 工程建设 移民安置 实物指标 建设项目 水库工程 黔府 总库容
摘 要:黔府办函[2015]215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雨汪河水库工程是为解决水城县龙场乡、营盘乡和鸡场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并兼顾水力发电而建设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495米,总库容1112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涉及水城县龙场乡。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