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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域环境法治中的权力结构

On The Power Structure In Rule Of Regional Environmental Law

作     者:肖爱 

作者机构:湖南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2011年第32卷第9期

页      面:118-12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府际竞争背景下的区域环境法治研究"(09CFX039)阶段性成果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低碳时代的地方环境立法研究"(2010YBB269)阶段性成果 

主  题:区域环境法治 权力结构 司法最终原则 

摘      要:区域环境法治问题实质主要是权力运行的行政辖区限制引发的权力空间疆界问题在环保领域的体现。区域环境法治需要优化区域权力结构,强化地方人大在区域环境法治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摆脱司法地方化,将司法最终原则确立为区域环境法治基本原则;强化社会自组织化建设,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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