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版 物:《农家致富》
年 卷 期:2013年第8期
页 面:55-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农业用途 养殖用地 农业生产经营
摘 要:江苏省海安县大公镇读者洪某来电:我租用农户的农田建鸡舍,有关部门不准许。请问:租用农户农田建鸡舍违法吗?答:农户的家庭承包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养殖业也属农业生产范畴,个人租用农田养鸡是合法的,不需要办理手续,只需到当地土管部门备案即可。但是若进行房屋、鸡舍等建设,改变土地原貌必须办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