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污染物协同减排效应评价
Estimation of Co-benefits from Pollution Emission Reduction by Eliminating Backward Production Capacities in Hainan Province作者机构:三亚学院海南省生态文明研究基地三亚572022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5
出 版 物:《环境科学》 (Environment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6年第37卷第6期
页 面:2401-240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83001[工学-环境科学] 0830[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工学]
基 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3129) 中国科学院重点部署项目(KZZD-EW-TZ-12)
摘 要:结构减排是我国污染物减排的主要措施,是海南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必然选择.为评价该政策产生的环境效应,采用海南省2006~2013年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数据,运用排放因子法,估算各年份由于淘汰水泥、炼铁、炼钢、造纸和实心黏土砖落后产能带来的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效应.结果表明,研究期间氮氧化物(NO_x)、二噁英类污染物、大气汞累计削减量分别达到2 826.0 t·a^(-1)、10 462.5 mg·a^(-1)和280.8 kg·a^(-1).淘汰落后产能对海南省NO_x减排的影响不是很显著,但对降低新型污染物二噁英类和大气汞的排放起到有效的源头控制作用,累计效应显著.该研究为评估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对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效应提供了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