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与思考——以浙江省台州市律师事务所为... 收藏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与思考——以浙江省台州市律师事务所为例

作     者:郑才微 王绍旺 

作者机构: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4年第19期

页      面:168-16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个人律师事务所 鼓励 限制 

摘      要: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与社会发展阶段紧密联系,也与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密切相关。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应当尊重律师个人的选择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人为设置障碍阻止个人律师事务所发展,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利于律师业健康发展。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应该正确引导并规范律师事务所发展,让市场资源配置决定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发展方向。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