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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问题

作     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01年第7期

页      面:32-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网络知识产权案件 网络域名 证据 网页 版权 

摘      要:关于网络域名纠纷在审理域名注册纠纷案件中,我们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如何确定域名纠纷案件的性质及处理程序.在我院受理的域名纠纷案件中,原告大多根据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被告注册(或称抢注)域名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基于已经享有的商标权而应当获得的注册域名权利,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则往往根据目前中国有关域名注册程序的规定和主管机构的性质,主张域名注册是根据政府行政主管机关授权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处理域名纠纷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不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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