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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归化城厅等房屋印花捐实施初探——以清代归化城副都统衙门一则档案为核心

Preliminary Study on Housing Stamp Tax Implemented in the Offices of Guihua and Other Five Cities At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Focusing on an File of Deputy Lieutenant-general Government

作     者:李艳洁 LI Yan-jie

作者机构: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出 版 物:《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Radio & TV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3年第4期

页      面:81-84页

学科分类: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项目"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房地变迁及产业化研究"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NJSY13041 

主  题:清末 归化城厅 房屋 印花捐 背景 内容 历史意义 

摘      要:光绪二十八年,由于庚子赔款的财政压力,归绥兵备道晓谕出台在归化城厅等五厅民人中征收印花捐,尽管未能有效实施,但其出台意味着对归化城为主的民人所住房屋产权的法律认可,有利于促进移民社会形成,并借此加强对其地行政管理权力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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