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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李雁军谈组委会如何对付侵权行为

作     者:杨爱军 

作者机构:本刊记者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ON)

年 卷 期:2002年第9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奥运会组委会 奥林匹克标志 侵权行为 工商机关 法律事务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国际奥委会 工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权利人 

摘      要: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是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之一,今年2月7日,又获得了国际奥委会的授权,代表国际奥委会维护在中国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鉴于自身的权利及被委托的权利,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对4月1日以后发现的侵权行为,将如何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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