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李雁军谈组委会如何对付侵权行为
作者机构:本刊记者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ON)
年 卷 期:2002年第9期
页 面:18-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奥运会组委会 奥林匹克标志 侵权行为 工商机关 法律事务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国际奥委会 工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权利人
摘 要: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是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之一,今年2月7日,又获得了国际奥委会的授权,代表国际奥委会维护在中国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鉴于自身的权利及被委托的权利,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对4月1日以后发现的侵权行为,将如何对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