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途中提前下班车步行不慎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机构:天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出 版 物:《中国医疗保险》 (China Health Insurance)
年 卷 期:2016年第8期
页 面:61-6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事故伤害 城市轨道交通 内涵理解 人社 司法机关 公共停车场 上案 法律文书 损失事件 争议焦点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前实践中,因对交通事故的概念、内涵理解认识不同,往往引发争议,本案分析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