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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举办主体多元化与政府主导权被迫让渡的关系

Multi-ownership of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 and the transferred government leadership in China

作     者:张明吉 王伟 李静然 杨蓉蓉 徐玲 严非 ZHANG Ming-ji;WANG Wei;LI Jing-ran;YANG Rong-rong;XU Lin;YAN Fei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部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上海200032 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天津300070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北京100044 

出 版 物:《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Policy)

年 卷 期:2016年第9卷第7期

页      面:34-40页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主  题:社区卫生服务 治理 所有权 公私合作 

摘      要: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约有半数不属于政府直接举办,形成了多元化的举办主体格局。本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审视举办主体多元化对社区卫生发展的影响,并探讨监管权解决方案。方法:在陕西省T区和山东省X区,用最大差异抽样法选取不同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卫生行政人员进行访谈。采用归纳式的主题分析方法,解释举办主体多元化格局形成的前因后果,并提炼出实务理论。结果:选择举办主体多元化是财力不足、体制约束和卫生资源多样化基础上的适应性策略。这一方面促进了服务网络的建立,另一方面政府被迫让渡主导权给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乏自主管理,监管碎片化、监管弱化,最终社区卫生发展出现偏差。结论:多元举办主体格局的问题实质是治理权划分的问题。解决发展偏差、收回政府主导权的方法应是强化服务监管,放弃对机构的人、财、物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同时调整价格、医保等财务相关政策,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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