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德里准则看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基本原则
作者机构:华侨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新闻记者》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年 卷 期:2007年第3期
页 面:86-8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5[文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主 题:新闻媒体 司法关系 马德里 司法权力 法律监督体系 媒体监督 法治建设
摘 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的新闻媒体在揭露司法弊病、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新闻媒体的期盼与依赖也愈加强烈。从政治家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专制和腐败,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司法权力也不例外。毋庸置疑,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媒体监督功不可没。现实生活中无数事例证明,媒体监督对彰显社会公正,推进民主进程,培育法治精神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现实同样也表明媒体与司法机关往往会产生冲突。因此,如何处理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就成为法学与新闻学的一个重要课题,而深刻认识处理二者关系的基本原则则是良好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本文以相关国际准则为基础对这些原则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