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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本质:政府行使企业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报酬

The Essence of Corporation Tax:An Emolument of Government Enforcing State Indirect Substantial Property Rights

作     者:李全伦 LI Quan-lun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财经研究》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 卷 期:2006年第32卷第12期

页      面:25-3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税收 本质 公共环境 国家间接物质产权 报酬 

摘      要:从产权角度考察,在公共环境被投入企业的过程中,政府以转让公共环境产权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含征税收权),而不是政府单方面向企业转让公共环境的使用权,以换取征税权。政府客观上占有辖区内任何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税收取决于政府行使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实际绩效,受公共环境的质量与数量,以及政府执行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能力与行为的影响。因此,税收的本质是政府以政治权力为手段行使企业国家间接产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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