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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私人诉讼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The Study of the Evidence Discovery in the Private Antitrust Litigation in China

作     者:厉潇逸 Li Xiaoyi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2016年第37卷第8期

页      面:134-1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反垄断私人诉讼 证据交换 证据开示制度 

摘      要:反垄断私人诉讼是反垄断法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反垄断公共执行的重要补充。目前我国审理反垄断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样一般的民事诉讼规则,但垄断案件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受害人很难发现和证明垄断行为。原被告之间的力量失衡、司法救济被动性延迟以及现有的制度框架缺乏激励,极大地限制了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有效实施。在考虑我国传统的诉讼基础和现行的法律制度基础上,我国应保留证据开示制度的优点并进行相应的改良,将其引入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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