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秦汉官吏役分类管理制度
作者机构: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
出 版 物:《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6年第4期
页 面:6-8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吏役 分类管理制度 在官法戒录 《周官》 陈宏谋 中国古代人 府史 官役 居官 胥徒
摘 要:我国古代曾长期实行史称"官吏分途"或"儒吏分途"的官吏役分类管理制度。清人陈宏谋在《分发在官法戒录檄》一文中论道:"有官则必有吏,有官则必有役。《周官》有府史胥徒之名,汉唐以后名称不一,职掌则同。盖居官者责无旁贷,事有兼资,抱案牍,考章程,备缮写,官之赖于吏者不少;拘提奔走,役之效力于官者亦不少。"这是对官吏役三类人员沿革和功能的很好概括。这项制度确立于秦汉,因此,研究秦汉官吏役分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