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何军兵
作者机构: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31
出 版 物:《考试周刊》 (KAOSHI ZHOUKAN)
年 卷 期:2007年第42期
页 面:148-14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律师费用 必要律师费用 纠纷过错 诉讼过错 举证责任
摘 要:律师费用应该成为损害赔偿范围,已越来越得到许多有识学者的赞同,但是却认为一概应由败诉方来承担,过于武断。既然律师费用属于损害赔偿范围,则就应该看过错方在哪一方。哪一方有过错,就由哪一方来承担。至于过错的举证责任,则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这是基于推定原则、举证难易程度和诉讼价值等因素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