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袁锡瑛
作者机构:天津太平集团有限公司
出 版 物:《经营与管理》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年 卷 期:2007年第10期
页 面:65-6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单位负责人 会计工作 会计资料 会计人员 会计责任主体 《会计法》
摘 要:修改后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的主体,虽是集体负责,但结果常常是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