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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险行业违反《反垄断法》被处1.1亿元罚款

作者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出 版 物:《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年 卷 期:2014年第9期

页      面:16-1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财产保险公司 浙江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垄断行为 达成 价格垄断协议 罚款 保险行业 涉案财产 浙江 

摘      要: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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