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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仲裁员责任的多元化演进

作     者:高雁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出 版 物:《天府新论》 (Tian Fu New Idea(Bimonthly))

年 卷 期:2008年第S2期

页      面:293-29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仲裁员 责任 自律 民间性 自诉 

摘      要:从仲裁的起源谈起,说明仲裁的兴起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商事交往频繁使然,是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司法权的部分回归,也可以说是民众对司法权产生怀疑和厌倦的结果;而仲裁员责任的追究重新落入司法权的钳制,是仲裁丧失一部分公信力的后果。无论仲裁责任怎样多元演进,我们难以消灭一个事实,即仲裁的民间性是其第一特性,丧失了民间性的仲裁,可以说就完结了它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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