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仲裁员责任的多元化演进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出 版 物:《天府新论》 (Tian Fu New Idea(Bimonthly))
年 卷 期:2008年第S2期
页 面:293-29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从仲裁的起源谈起,说明仲裁的兴起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商事交往频繁使然,是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司法权的部分回归,也可以说是民众对司法权产生怀疑和厌倦的结果;而仲裁员责任的追究重新落入司法权的钳制,是仲裁丧失一部分公信力的后果。无论仲裁责任怎样多元演进,我们难以消灭一个事实,即仲裁的民间性是其第一特性,丧失了民间性的仲裁,可以说就完结了它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