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杨鹏
作者机构: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5年第4期
页 面:291-29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司法透明 平民化 贵族化
摘 要:人们习惯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于是似乎司法透明就可以实现法治现代化。但实际上,阳光中起防腐作用的,是肉眼难见的紫外线。司法本身存在瑕疵,透明只会损害司法公信力。法制的专业化,贵族化。权力本位司法理念的缺失,造成了司法的平民化。法制应该为民众知悉,司法离不开国家权力。解决不了法制与司法的错位,法治之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