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正当性的贫困——论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
The Poverty of Natural Justice作者机构:洛阳师范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洛阳471934
出 版 物:《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42卷第6期
页 面:27-32,55页
基 金: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GH-532)
摘 要: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永恒不变的自然或自然法一直是判断理想政治的标准。18世纪兴起的历史主义强调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差异,主张政治价值的多元性和历史性,从而动摇了西方僵硬的自然法传统。施特劳斯认为,历史主义否认统一的价值标准的存在,使人们无法判断何谓良善的政治生活,最终必然导致相对主义或虚无主义;而古典的自然正当观念则为人们克服当前的政治哲学危机提供了智慧。虽然施特劳斯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并赋予古典自然正当以一定的灵活性,但其仍然无法摆脱普遍主义的思维窠臼,最终陷入了政治价值一元论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