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调查
作者机构:民盟上海市委教育委员会
出 版 物:《上海教育科研》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年 卷 期:1992年第4期
页 面:43-46,5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主 题:弱智儿童 残疾儿童 教育质量 生均公用经费 三年 学校办学思想 电化教具 教学费 财政拨款 农村教育
摘 要:(一) 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以来,上海市人民政府积极地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成绩十分明显。特别是1988年以来,上海面临小学入学高峰,各级政府在保证儿童依法入学、提高教育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市区小学从1988年起,连续三年共增加18.6万名小学生。至1990年9月,全市小学在校生比1988年增长12%,达110.2万人。在校初中生38.5万人,比1988年增长7.2%。由于人口分布的不均衡,部分区三年里小学生增长超过2O%。在入学高峰冲击下,各级政府尽力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了儿童、少年入学,避免出现两部制。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