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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义利观与职业道德

作     者:陈瑛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出 版 物:《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年 卷 期:1991年第2期

页      面:44-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主  题:义利观 职业道德 中国传统 “义” 传统义利观 医德 左传 论语 当权者 义利兼顾 

摘      要:至少在中国的西周时期,某些敏感的士大夫已经察觉到少数当权者“专利的危害,他们主张“导利而布之上下,就是让各种人都能得到一定的利益和好处,认为这样国家才能够巩固。当然,这种“逆耳之言,不会被人接受。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上下内外,无不明争暗斗,为谋自身的利益打得不可开交。面对这种形势,有些明智的思想家又提出“义来,使之统帅、调剂“利。晋国的赵衰说:“德、义,利之本也(《左传·僖公27年》)。住在申地的申叔时对楚国的贵族说:“义以建利(《左传·成公16年》)。齐国的晏婴也指出:“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左传·昭公10年》,从此义利兼顾,义重於利,以义制利,以义求利的中国传统义利观就开始形成,并影响了中国人民几千年的社会生活和思维方式,包括职业道德。然而,和各种价值观一样,中国传统义利观的形成和发展也经历了许多矛盾和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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