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向犯的定罪处刑
On Conviction and Punishment of Mutual Relationship作者机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7年第25卷第9期
页 面:112-11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行为人之间存在相互对向关系的犯罪,刑法理论都应称之为对向犯。刑法对存在相互对向关系的犯罪的规定有一定的规律,可分为同罪同刑、同罪异刑、异罪同刑、异罪异刑和只规定处罚一方行为。不同类型的对向犯的定罪处刑原则不一。在法律规定只处罚一方的对向犯中,对法律不处罚的一方的行为不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作共犯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