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 收藏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

作     者:谢乃文 

作者机构:四川内江市农办 

出 版 物:《农村经济》 (Rural Economy)

年 卷 期:1995年第1期

页      面:8-9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权流转 城乡集体企业 职工个人股 集体股 资源要素配置 四川内江 资源配置结构 乡镇企业 企业生产经营 

摘      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四川内江市农办副主任谢乃文从各个地区对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组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四化"倾向。一是集体股的强化。即集体股在企业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一般都高达70%左右,职工个人股权为30%左右。集体股的比重过大,有碍...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