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测算
@@作者机构:广西医科大学530021 广西财政厅 广西卫生厅 右江民族医学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
出 版 物:《中国卫生统计》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Statistics)
年 卷 期:2014年第31卷第3期
页 面:510-511页
学科分类:1007[医学-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摘 要:目的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政策性补偿标准,为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提供实证参考依据。方法利用2008-2011年的卫生部全国卫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采用价格平移法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费用进行模拟分析。结果县级医院的诊疗费定为20元,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费定为10元。结论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应由政府、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这样即不增加患者的负担,也不使医疗机构利益受损,使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维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