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新旧会计制度接轨后的问题
作者机构:崇明县水利工程公司
出 版 物:《上海水务》 (Shanghai Water)
年 卷 期:1995年第11卷第S1期
页 面:21-22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施工企业 盈余公积 新制度 临时设施 会计科目 核算问题 核算程序 明细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 旧制度
摘 要:在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一年多的时间内,单就施工企业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而言,对以下几个会计科目的核算处理提点肤浅的看法,求教于同行。一、盈余公积的核算问题新制度规定,该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也是在该科目核算,在提取盈余公积金时,借记利润分配,贷记盈余公积。从旧制度与新制度接轨中转入盈余公积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主要是由企业的特种基金中的技术装备基金、技术开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