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实践与探索
作者机构:长春市编办
出 版 物:《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4年第4期
页 面:39-40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食品安全问题 监管体制改革 长春市 安全监管体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委员会 餐饮服务
摘 要: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是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2009年长春市开始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主要做法有:一是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卫生部门负责的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是调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照50%的比例将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等划转到市食品药监部门管理,组建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立了市以下垂直管理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长春市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统分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