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范畴与“形式规定”——马克思经济学本质观的哲学基础和当代价值
The Economic Categories and the Form Determination——Karl Marx’s Views of Economical Essence and Its Philosophical Base and Present Value作者机构: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版 物:《天津社会科学》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4年第2卷第2期
页 面:20-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微观基础研究"(项目号:12WHYX023)的阶段性成果">清华大学文化传承创新基金项目"<资本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微观基础研究"(项目号:12WHYX02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马克思那里,经济范畴作为一种形式规定,总是以特定的自然物质存在为载体,并反映和体现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在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定的思维方式上,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衣钵;但在具体的思想内容上,马克思则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唯物主义的新路。如果说黑格尔的理论是一种精神现象学,那么,马克思的理论就是一种生产关系(或经济)现象学。前者探讨作为本质的精神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其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后者则探讨作为本质的生产关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其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这一本质观,使得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不仅同古典经济理论而且同形形色色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从本质上区别开来,也为深度剖析诸如效率、财富等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