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致害犯罪的事实归因难题及其解决路径
作者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学术探索》 (Academic Exploration)
年 卷 期:202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人工智能 自主决策 事实归因 因果本体论 因果实践论
摘 要:在人工智能产品致害的犯罪案件中,认定事实因果关系是展开刑事归责的前置性问题。刑法的事实归因需要同时解决因果判断和因果认知问题,但人工智能算法决策的不可解释性与有限自主性却为此横设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条件说、合法则条件说以及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等归因方案都是建立在因果本体论的基础之上,因而难以为此类涉及复杂因果关系的案件提供有效的归因标准。刑法理论的事实归因范式应当从实证主义的因果本体论转向目的主义的因果实践论。基于因果实践论,对原因的识别取决于实践主体的视角和需要。据此,在判断人工智能产品致害案件的事实因果关系时,有必要放弃单一的事实归因方案,采取“由宽至窄的渐进式归因思路并建构面向不同场景的类型化归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