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心理”:胡塞尔自然观及其现象学二重奠基
作者机构: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出 版 物:《自然辩证法研究》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
年 卷 期:2025年第1期
页 面:34-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摘 要:胡塞尔的自然观是指自然存在的意义由主观性给予并由此构造出认识自然的方式,其基础是胡塞尔现象学理解自然或者理解世界的总看法与总态度。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态度所把握的自然观,同时也是现象学的科学观。这种理解自然的方式就必然作为胡塞尔对现象学整体进行体系建构的根本性原则。因此,胡塞尔的自然观从一开始就与胡塞尔现象学自身的逻辑密不可分。胡塞尔自然观有两个关键点:第一,作为现象学意义上物理自然的奠基;第二,作为现象学意义上心理自然的奠基,即:“物理-心理。这两个关键点构成了主体性给予自然存在意义的理论基础,使胡塞尔的自然观具有一种伦理关怀的色彩,并涉及生态文明发展方向的时代价值。